【摘要】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通过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第十六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通过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人口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本文来自Kaixin100
第十六条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内容来自kaixin100
第十七条 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居所证明到现居住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到现居住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内容来自kaixin100
第十九条 公民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等业务。居住证持有人同时具有居住证电子凭证。居住证电子凭证与实体证具有相同的使用效力。凡实体证适用场景,居住证电子凭证均适用。 copyright kaixin100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公安机关注销居住证: copyright kaixin100
(一)居住证持有人在申领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
(二)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
(三)居住证持有人已转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