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落户新闻栏目为您分享:我现因子女入学,学校要求开具我本人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我的独生子女证在30年前因搬家丢失,现母亲已经退休,原发证单位倒闭消失,档案托管,已经联系了档案中心,无相关文书证明,无法开具证明。我又联系了所属派出所、户政部门、街道、居委会,都说他们无法开具。这么先进的信息化时代,户口管理的派出所查不到我的血缘亲属关系吗?我不需要补证,只要证明独生子女身份就可以,真的很不合规吗?如
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回复: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4]5号文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原则上不予补发。需要时由原发证机关开具证明”。已与您按照上述政策进行解释。和平区教育局也与您进行了沟通,得知您欲自行与学校联系。
内容来自kaixin100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