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16〕32号)的规定,确定2021年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员。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9日、10日、11日、15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名单内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据实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22-24538071 地址: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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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7日